该法案澄清,国家机构可以在法律上同意接受加密货币支付,应当由法院执行。
26月<>纽约州议会提出的一项法案将允许国家机构接受加密货币作为支付罚款、民事处罚、税收、费用和国家政府收取的其他款项的一种形式。
纽约参议院提出了允许#的法案Crypto作为一种支付方式
— 解释加密货币 (@interpretcrypto)2023.1.27
纽约州议会法案A民主党议员克莱德523·瓦内尔(Clyde Vanel)他通常被认为是对加密货币友好的政治家。允许国家机构“与个人达成协议,国家办公室接受加密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包括“罚款、民事处罚、租金、税率、税收、费用、收费、收入、财务义务或其他金额,包括罚款、特别评估和利息,欠国家机构。
该法案没有要求国家机构接受加密货币作为支付方式,但确实澄清了国家机构可以合法同意接受此类支付,这些协议应当由法院执行。
法案将“加密货币”定义为“任何形式的数字货币,其中加密技术用于规范货币单位的生产[...]包括但不限于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和比特币现金。
根据这一定义的解释,它可能包括或不包括美元硬币和其他稳定货币$1.00和泰达usdt 1.00.一方面,稳定货币的供应通常由发行人而不是密码监管。另一方面,该法案确实承认,一些加密货币有一个“发行人”
纽约州议会和参议院需要通过这项法律才能成为法律Kathy Hochul签字成为法律。
纽约州政府通常被视为对加密货币的敌意。纽约成为第一个禁止几乎所有加密货币的人。**该州的法案。它还要求所有加密货币交易所获得限制性“BitLicense被批评的纽约市长认为应该被废除 BitLicense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