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业银行、支付宝均表示,将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一经发现将被取消。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ID:)
作者:卞万里
编辑李一林、张楠
新一轮的监管风暴即将到来。
6月21日下午,央行宣布,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工业银行在内的一些银行和支付机构最近接受了采访。其他银行和支付机构关于虚拟货币交易投机。
采访发布后,六家机构相继发布公告,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使用机构服务进行虚拟货币交易,坚决不开展或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活动。商业活动。同时,该机构将继续加强调查和监控。一旦发现相关行为,将立即采取措施暂停账户交易,终止金融服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自2021年以来,比特币价格依然是暴涨暴跌的一贯风格。今年以来,它两次飙升至6万美元,然后在几次波动后跌至3万美元。许多虚拟货币也在涨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似乎出现了反弹的迹象。央行有关部门指出,虚拟货币交易和投机扰乱了正常的经济和金融秩序,滋生了非法跨境资产转移、洗钱等非法和犯罪活动的风险,严重损害了人民的财产安全。人民。
盘面上,比特币一度跌破3.2万美元/张16年比特币,日内跌幅约10%。24小时内,超过16万人平仓63亿。
炒作虚拟货币交易
央行采访工行、农行、支付宝等。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强调,银行和支付机构应严格执行《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认真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开户、注册、交易、清算、结算等相关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
同时,央行要求各机构全面查明虚拟货币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员的资本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环节;分析虚拟货币交易投机活动的资本交易特点,增加技术投资,改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能有效提高监控识别能力;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夯实责任,确保相关监控措施落实到位。
所有与会者都表示,他们将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要求,不开展或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进一步加强调查处罚,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资本支付链接。受访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工业银行等银行和支付机构。
银行机构已回应
五行和支付宝在公告中重申,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银行和支付机构的服务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坚决不开展或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商业活动.
与此同时,五家银行和支付宝都表示,将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等相关活动的监控,一些机构也提出了具体的监控方法。
具体来说:
中国工商银行
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近期有关部门的指导要求,中国工商银行重申,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我们的账户、产品、服务和渠道进行代币发行和融资, “虚拟货币”交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最近的访谈指导,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我们的账户、产品、服务和渠道进行“虚拟货币”交易。
美国广播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宣布将继续打击和治理虚拟货币交易。禁止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的客户坚决不开展或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商业活动。中国农业银行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监管要求,遵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打击虚拟货币相关经营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将我们的银行账户、产品和服务用于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
建设银行
CCB表示,CCB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监管要求,遵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不开展或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坚决不提供开户、注册、交易、清算和虚拟货币结算。以及其他金融产品和服务。同时,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建设银行开立的账户充值虚拟货币交易资金、提取现金、交易相关交易充值码等,虚拟货币不得通过开立账户转移。在我行交易相关资金。
邮政储蓄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在公告中还强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我们的账户、产品、服务和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
兴业银行
工业银行宣布,将坚决执行监管机构的要求,禁止直接或间接向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虚拟货币交易资金充值、现金提取、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账户,相关交易资金不得通过我行账户转移。
支付宝
支付宝表示,它不会开展或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商业活动,也不会提供任何辅助技术服务和能力。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监管要求,遵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配合相关商业活动打击虚拟货币,防范交易投机风险。
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没有真正的价值支持
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没有法律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它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该也不应该被用作市场上的货币。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三协公告》)指出,虚拟货币并非真实 价值 支持。价格易于操纵,相关投机交易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投机风险等多重风险。从我国现有的司法实践来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有关当事人自行承担。
从前期表现可以看出,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价格波动,一夜之间数万人平仓。
今年3月中旬,比特币首次突破6万美元,随后下跌至5万美元左右。4月中旬再次触及6万美元的高点,5月中下旬大幅下跌至7万美元。关于。最令人兴奋的是 5 月 18 日和 19 日。在 比特币 冲刺到 40,000 美元大关后,一路下跌,24 小时内跌幅达到 30%。
与此同时,美国最大的数字加密货币交易所每天都被关闭,另一个交易平台“货币安全”()周一上午宣布暂停部分加密货币提款。许多用户错过了交易机会。尽管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的价格在后期反弹,但在此期间仍有超过50万人平仓。
这一次,五家银行和支付宝也发布了虚拟货币风险提示。
支付宝表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与金融产品有本质区别。他们没有实际的 价值 支持,没有主权信用和商业信用。价格容易操纵,价格暴涨暴跌,严重侵害消费。人民财产安全,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同时,提醒商家和用户高度警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对此,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表示,公众应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行为,可向银行举报。中国建设银行提醒客户提高风险意识,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使用虚拟货币相关基金交易,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投机活动,谨防损害其财产权益。” 。”
监管冲击仍在继续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机构已经发布了一些关于防范虚拟货币风险的文件。
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货币当局发布的,也没有法律赔偿。强制性和其他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
事实上,早在2017年,16年比特币,监管机构明确禁止国内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当年9月,中央银行、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原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和融资风险的公告》ICO(首次发行代币)。发行),并要求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币和代币的交换业务,“
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犯罪分子经常使用交易平台获取所谓的“虚拟货币”从事相关活动。非法活动。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最近,大量交易平台支持代币发行和融资活动(ICO)被监管部门暂停。中国没有合法建立各种所谓的“货币”交易平台的依据。
今年5月18日,第三协会的公告明确要求相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除支付结算、虚拟货币兑换和存储外,还禁止发行相关产品、提供营业场所和转移市场。可以说,虚拟货币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可能性是“全链切割”。
根据第三协会的公告,互联网平台的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在线业务场所、业务展示、营销宣传、有偿分流等服务。为调查和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三大协会表示,消费者应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投机活动,谨防损害个人财产权益。应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得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现金提取、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相关交易资金转让等,防止非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
本期编辑 南瓜实习生 杨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