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横评:加密货币监管政策的三大阶段与趋势

引言

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加密货币的全球政策,郭律师团队在今年春节前后发布了十多个主流国家或地区的加密货币政策。对各国的加密货币政策进行了全面评论,包括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以开放态度拥抱加密货币,美国、韩国等国家从保守转向开放,俄罗斯等国家根据国际形势摇摆不定。然而,像中国这样几乎处于“一刀切”状态的国家却很少。但幸运的是,我们在香港也有这个开放的窗口。

然而,仅仅看看每个国家的政策,除了简单和一般的印象外,还不能直观地比较全球加密货币政策是什么样子的。那么,各国在同一历史时刻制定了哪些相同或不同的监管政策呢?让我们今天来看看。

第一,中国政策的三个阶段

众所周知,中国的加密货币政策经历了三次重大调整。分别是:

2013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金融风险的通知》明确规定:“比特币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个部门明确禁止ICO活动,为加密货币提供兑换、销售、定价、中介等服务。

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个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加密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严禁将加密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

二、全球政策的三个阶段

中国的政策经历了三次重大调整,但你可能不知道世界各国的加密货币监管政策也在同一时期进行了调整。而且每次中国的调整都走在各国面前。不仅如此,除了第三次调整不同之外,前两次调整可以被称为引领世界,因为当时大多数其他国家的政策或立法都与中国的政策方向一致。因此,不要一直崇洋媚外。至少中国在加密货币领域的政策调整并不落后于其他国家或地区。而且我们还有香港这个外窗。废话不多说,我们来看看加密货币政策的全球三次调整:

第一阶段:加密货币的定性和风险提示

第一阶段的主题从加密货币的定性和风险提示开始。第一阶段的时间节点主要是在2012-2014年,这与比特币的第三轮牛市期相对应。是的,虽然比特币诞生于2009年,但在2012年之前没有关于加密货币的政策法规。

欧盟是世界各国首先定义加密货币的国家。2012年,欧洲央行发布了一份关于虚拟货币系统的报告,定义了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是一种可以被虚拟社区成员认可、接受和使用的加密货币。它的发布和监督不受官方控制,只由开发者控制。“2013年6月,澳大利亚税务局确认了加密货币的双重税收制度:购买加密货币将被征税,并在使用加密货币购买需要纳税的物品时再次被征税。

2013年12月,在比特币第三轮牛市高峰期,中国央行等五部委发布了国内第一份加密货币规范性文件《关于防范比特币金融风险的通知》:“比特币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这也是世界上第一次有国家主权明确加密货币没有法定货币地位。该文件还规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不得使用加密货币作为结算工具。

2014年,欧盟、澳大利亚、新加坡、澳门等世界主要经济体出台了相应的加密货币监管政策,内容相似,提示风险,禁止或提示金融机构谨慎参与。

这是中国首次引领全球加密货币监管政策(主要是收紧),同时也结束了第三次加密货币牛市。比特币暴跌近90%。

第二阶段:ICO收紧

全球加密货币的第二阶段政策主要集中在2017年至2018年,这与比特币的第四轮牛市相对应。在这一轮牛市中,ICO热潮突然在市场上爆发,各种著名或未知的加密货币以各种形式发行ICO。因此,第二阶段监管的主题基本上集中在ICO收紧的主题上。

2017年7月,美国SEC发布了《投资者公告:首次代币发行》,明确证券ICO发行或出售的虚拟货币或代币 发行和出售的虚拟货币或代币受联邦证券法管辖。这也是美国监管机构的首次发言。

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全面禁止ICO和加密货币交易所。从时间点来看,中国政策的出台再次走在世界前列,成功避免了更多人被割韭菜(比特币第四轮牛市于2018年初结束暴跌70%)。然而,监管政策的调整也是世界各国加密货币政策的分水岭。

除了韩国等少数国家与中国政策相似外,以美国、日本、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等国家为代表的大多数西方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ICO的监管,但并没有全面禁止。第三阶段:从小众走向主流

全球政策对加密货币监管政策的第三阶段是从利基到主流的阶段。时间段为2020-2022年,伴随着比特币第五轮牛市。在此之前,加密货币一直是小人群的游戏。加密货币不被主流公众接受,甚至是V神来中国开会时送以太坊的尴尬时刻。但自2021年以来,不管大家对加密货币的看法如何,相信也不会白送也不要。郭律师认为,这是市场走向主流的表现。然而,随着加密货币的普及,世界各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也迎来了新一轮的调整。2020年7月,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了监管数字资产和加密货币的数字金融资产法案,赋予加密货币作为资产的合法地位。在此之前的大部分时间里,俄罗斯仍在打击加密货币。

2021年2月,韩国金融监管机构开始立法虚拟货币,这也是监管机构首次正式化加密货币立法。与此同时,韩国计划财政部也计划对加密货币征税。

2020年6月,加拿大新增MSB牌照的加密货币交易许可证。2021年,加拿大允许发行比特币和以太坊基金。

2022年6月,日本通过了《资金结算法》修正案,规定了“稳定货币”经营者的控制方式。

2022年 9 1月,美国白宫发布了其第一个加密监管框架。明确注意保护客户,预防犯罪,并可能推出。 CBDC(法定数字货币)显然,美国希望利用加密货币带来的机会,同时应对加密后壁的风险。实现美国政客经常谈论的“准确监管”。

2022年4月,英国财政部还宣布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旨在将该国转变为全球数字货币中心。

当然,以上内容基本上是基于欧美的西方国家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态度。我们也可以看到,大多数主要是开放的。另一方面,2021年9月24日,央行等十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加密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将加密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全部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严禁。全球最严格的监管政策是正式开始一刀切。至于监管政策是否正确,郭律师对此前发表的文章《序章全球虚拟货币法律政策研究》进行了简要分析。总的来说,郭律师认为,我们不能片面地看待是非。毕竟,中国有中国特殊的国情。特别是中国普通人普遍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薄弱,14亿人的大国经不起金融市场的激烈冲击。

但幸运的是,我们在香港有一个开放的窗口。2022年10月31日,香港财政部正式发布了《香港虚拟资产发展政策宣言》,决心成为全球加密市场的中心。这样,当时机成熟时,也许我们将成熟的市场机制从香港引入中国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结语

以上是郭律师对全球虚拟货币监管政策三个阶段的总结。研究全球虚拟货币法律政策是对现实的公平、客观、科学分析,而不是极端、主观、感性地追求所谓的对错。社会现象不是数学题,没有唯一的答案,只有利弊的平衡。提出你的意见和建议,让我们做区块链行业法律研究的先驱。如果你想获得更详细的国家监管政策信息,你可以咨询郭律师以前的一些内容。

作者简介:郭志浩律师,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数字经济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科技委员会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山西农业大学客座教授、国家第一批三级(高级)区块链应用运营商、深圳链协法律委员会主任、山西省法律教育研究会主任、“区块链应用运营商职称考试”教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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